全力保障上海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 上海通过这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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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保障上海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 上海通过这部条例
2023-11-23 06:32:00
2021年,上海首次跻身全球最受欢迎仲裁地前十名,位列第八位,已成为中国境内外仲裁机构资源最集中、最丰富的内地城市,也成为国际仲裁走进中国、中国仲裁走向世界的重要窗口。
  11月22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这部地方立法将全力保障上海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也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表示。
  鼓励境外仲裁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
  此次立法明确本市以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为目标,优化仲裁发展环境,推动仲裁业务对外开放,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打响上海仲裁品牌,提高上海仲裁的公信力、影响力和国际市场竞争力。
  《条例》总结固化近年来本市仲裁机构改革成果,明确本市仲裁机构为非营利法人,享有财务、人事、经费、薪酬等方面的决策和管理自主权;同时鼓励仲裁机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加强智慧仲裁、绿色仲裁建设,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商事争议解决服务。
  目前,本市仲裁机构在册仲裁员3765名,其中有870名来自全球118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仲裁员,占比23%,成为名册仲裁员覆盖国别数和境外专业人士最多的内地城市之一。
  记者注意到,此次立法鼓励本市仲裁机构聘请境外仲裁专业人士担任决策机构组成人员、仲裁员和仲裁秘书,提高机构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国际化水平;同时明确本市仲裁机构应当建立仲裁员、仲裁秘书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机制,加强业务培训;支持本市仲裁机构实行符合国情、接轨国际、适应发展的仲裁收费制度。
  引入“临时仲裁”对接国际规则
  目前,上海有本地仲裁机构3家、国际组织仲裁机构业务机构1家,另有国际商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韩国大韩商事仲裁院共4家境外仲裁机构代表处,已成为全球仲裁机构资源最集中、最丰富的城市之一。
  为提高仲裁的跨境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此次立法对仲裁机制创新做了相应探索,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在个别涉外领域引入“临时仲裁”。《条例》明确本市按照国家部署,探索在具有涉外因素的商事、海事领域,可以约定在上海、按照特定仲裁规则、由特定人员进行临时仲裁,具体工作推进办法,由市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条例》明确当事人可以按照仲裁规则,从名册外选择并确定符合《仲裁法》规定条件的仲裁员。此外,《条例》还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评估体系中仲裁的相关指标,对仲裁员利益冲突披露、法院支持仲裁调查取证、仲裁相关数据公布、仲裁裁决摘要发布等作了规定,进一步对接国际规则,提升上海市仲裁的国际竞争力。
  鼓励“走出去”和“引进来”
  为优化仲裁发展环境,推动仲裁业务对外开放,《条例》进一步完善仲裁发展支持政策。
  一是优化完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发挥激励和引导作用;二是鼓励“走出去”和“引进来”,支持本市仲裁机构拓展国际仲裁业务,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办事机构,同时对境外知名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在本市设立业务机构作出规定。
  三是探索建立调解、仲裁、诉讼相衔接的涉外商事争议解决机制,并鼓励本市仲裁机构和境外仲裁业务机构入驻本市建立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平台;
  四是加大对仲裁紧缺人才、涉外复合型人才、青年后备人才的培养力度,鼓励本市仲裁机构建立涉外仲裁法治人才培养基地,组织优秀仲裁人才赴境外进行交流、实习、培训和任职。
  “《条例》出台后,市司法局将进一步从强化部门协同、完善机构治理、优化仲裁资源配置、扩大国际交流合作等多个方面充分做好该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市司法局副局长董海峰表示。
(文章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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